西上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规章和《西 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按照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布,并按规定报送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备案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包括: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董事会办公室;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