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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上海: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程序,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 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保证董事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裁在董事 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