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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上海: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程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 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保证监事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监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