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利柏 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利柏特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柏特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6 号)核准,由主 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 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2,268,882 股,发行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