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 年 4 月 25 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与会的各位独立董事 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钱彦敏 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 了所有议案,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