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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光华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小股东及利益相 关者的利益,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