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新锐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确认并 出具专项报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张忠健先生、叶秀进先生、何艳女士。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对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张忠健先生、叶秀进先生、何艳女士的任职经历及个 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 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