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 4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