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 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中研 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 选择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研究、负责拟定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就提名或任免 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