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许继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上正恒泰律师 事务所接受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程晓鸣律 师、刘云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 相关文件和资料,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陈述和说明,出席了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根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5:30 时在河 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 1298 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公司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