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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体育:《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000558LANDER SPORTS(000558)2024-04-25 16:46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 及《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 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