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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职责是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会成员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 会批准产生。 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 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能履行职责,也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