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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反馈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 司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 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 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 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审核员。 | 索 | 引 | 号 | bm56000001/2024-00004362 分 | | | 类 | | --- | --- |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 | | | 名 | | 称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反馈意见 | | | | | 文 | | 号 | | 主 | 题 | 词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反馈意见 三、根据申请材料,公司分管做市业务高管同时分管股权管理部、固定收 益部、权益投资部,并作为做市业务审核小组组长,审议做市业务入池、做市 库存股获取方案、做市方案等,直接参与具体做市业务的决策。请公司补充说 明公司董事会、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