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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 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563 号 致: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一)14:30 时在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国元证券会议室召 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以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