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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独立董事制度
000762TMD(000762)2024-04-25 11:33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完善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1.3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独立董事发现 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独 立董事在其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 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