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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光 华股份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关联方孙杰风先生、王小园女士购买其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海州街道钱江西路 280 号 1501-1516 室、1601-1620 室房屋作日常办公场所使用, 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2,037.23 平方米,根据公司委托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4]71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的市场价值 为 1,095.42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玖拾伍万肆仟贰佰元整)。公司拟与孙 杰风先生、王小园女士签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