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在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 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总经 理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开 展境外业务等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过程中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防止汇 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 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 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该 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