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国有)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汪国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 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诚信、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 1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 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 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 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