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以电子 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应到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三名, 三名独立董事参与了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当前的 实际情况,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 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能更加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