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恒邦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02237Humon Share(002237)2024-04-25 12:13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权 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 (二)符合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