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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通讯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 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陈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作出如下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 强 郭静娟 李 莉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 计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 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履行程序适当;交易的定价方法符合市场化和公平公正 的原则,结算与付款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