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 事四人。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 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六) 制订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方案; (七)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