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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太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002326YONGTAI TECH.(002326)2024-04-25 14:1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三名,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当选委员须经全体董事半 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