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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4月)
002366RFNE(002366)2024-04-24 15:18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 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 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责任人,负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义 务, 行使相应的职权,履行相应的职责,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 会秘书负责领导管理。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