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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森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436FAST PRINT(002436)2024-04-24 10:11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兴 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刘瑞林先生、 王明强先生、朱宁先生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瑞林先生、王明强先生、朱宁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2023 年度,上述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除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 职;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亦均未在主 要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均未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或与前述主体有重大业务 往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