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勤勉尽责,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 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同时,公 司应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对 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的汇报,并尽量亲自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 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听取汇报时,独立董事应当关注,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是否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提高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 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