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润股份:锦天城关于百润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01F20217116 致: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润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