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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002623AMD(002623)2024-04-26 13:3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 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