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保证足够的 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