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红墙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墙股份")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 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目前公司 资金相对充裕,在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