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奥士康:现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管 理业务,有效控制风险,增加投资收益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现金管理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 下,以增加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原则,对闲置资金(含闲置自有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通过投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对 外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或收益凭证等),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 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从事现金管理交易的原则为: (一)现金管理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不影响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