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甘源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刘江山先生、张锦胜先生、汤正梅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江山先生、张锦胜先生、汤正梅女士 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 述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