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公司董事长,且应至少 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