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六)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如果认为必要或必需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 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第 1 页 共 9 页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