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大连 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 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 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其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 本制度所指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 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