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洲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 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