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26 层 21-26/F, HKCTS Tower, 4011 Shenn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C 电话(Tel):0755-83025555 传真(Fax):0755-83025068 83025058 邮政编码(P.C.):518000 网址 https://www.huashanglawyer.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