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3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江苏润和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拔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