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担任主任委员。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有委员会 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