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虹普: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