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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11-00053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 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 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