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中德证券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富 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精工"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对《富临精工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公司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制度,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