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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300452SUNHERE(300452)2024-04-25 09:05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 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 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