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证券代码:300511 |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 公告编号:2024-04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56 |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 | 2024 年 4 月 26 日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建春先生、李学尧先生、 李丹蒙先生分别出具的(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建春先生、李学尧先生、李丹蒙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出具 的(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上述人员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