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超新材"或公司)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0.5 亿元(含 0.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 | 收益类 | 金额(万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 | 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称 | 型 | 元) | | | 收益率 | 来源 | | 南京三超新材料 | 杭州银行股 | 结构性 | 保本浮动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