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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0589JL(300589)2024-04-23 10:21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2 | | 第三章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 | 3 | | 第四章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4 | | 第五章 | 监督及处罚 | 5 | | 第六章 | 附则 | 6 |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并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选聘。未经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 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监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