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 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独立财务顾 问"、"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科 技"、"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川科技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 天堂硅谷杭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8,415,450 股,共计募集资金 27,67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