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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和药业: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300636SYNERGY(300636)2024-04-24 12:44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22SH3110011/CCCC/cl/cm/D6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其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所需全部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材料或口头陈述, 且全部文件、资料或口头陈述均是真 实、准确、完整的; (2)其已向本所提供或披露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全部有关事实, 且全 部事实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其向本所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中的签字与印章真实有 效, 公司有关人员在本所律师调查、验证过程中所作的陈述真实有效, 所提供有关文件、资 料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4)其向本所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 能力, 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 本所假设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 和药业"或"公司")委托, 指派张征轶律师、蔡丛丛律师(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