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禾材料: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Grandall Law Firm (Shanghai) 中国 上海 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27 楼,200041 23-25&27 Garden Square, 968 Beijing West Road, Shanghai, China, 200041 电话/TEL: (8621) 5234-1668 传真/FAX: (8621) 5243-3320 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 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