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普科技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修订稿)
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修订稿) 信会师函字[2020]第 ZF490 号 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等预测的情况,说明前次募投项目是否达 到了预期的效果;(4)结合 IT 研发项目的应用场景、实现功能、主要改进等, 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 现有产品的版本、型号、功能、销售情况,以及 IT 研发项目对现有产品功能的 提升情况,是否存在可共用设备、重复建设情况、相关建设能否明确区分,并 进一步说明"无法单独核算因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而产生的效益"的原因、合理性, 以及募投项目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效益的影响;(5)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较同 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或同类竞品的优势、行业发展趋势、行业需求和竞争情况、 与募投项目相关的公司人员储备和技术储备,截至目前的研发进度、在手订单、 意向性合同等,并充分披露募投项目实施、市场竞争、技术研发等方面的风险; (6)披露 IT 研发项目通过租赁办公场地或自有办公场地实施项目的具体情况, 并说明基地建设项目拟自建各中心、基地等具体的面积、建设投资的具体内容、 拟建设建筑的性质和用 ...